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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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责

国际交流处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国际教育学院职责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国际交流处职责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外事方针、政策和规定,归口管理学校国际合作交流工作,开展外事法律法规宣传和教育,做好外事保密工作。

 2.负责学校与国(境)外大学、科研机构、国际组织的联系,拓展合作交流领域,起草、签订合作协议,并督促实施。

 3.负责中外合作办学的联络、审核、报批工作,协调项目实施与管理工作,组织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教师进修。

 4.制定学校团组出访计划,组织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办理因公出国(境)手续,协助出国(境)人员办理相关手续,并做好出国(境)前教育和回国后的管理工作‌。

 5.负责外国专家的聘(邀)请、报批、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学生国(境)外交流项目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工作。

 6.组织各类国际合作项目的申报、实施、管理及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国际学术会议的报批、实施和管理工作。

 7.负责拟定学校外事工作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8.负责国(境)外合作与交流领域的规章制度、信息化、档案资料的建设及管理工作,负责学校外事工作信息的收集与报送。

 9.完成学校党委及校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职责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港澳台事务的方针、政策和相关规定。

 2.负责制定和实施学校对港澳台地区的工作计划。

 3.负责学校与港澳台地区的教育机构或科研院所的联系,起草、签订合作协议,并督促实施。

 4.组织港澳台地区代表团组来校参观、访问的准备、协调和接待工作。

 5.负责因公赴港澳台地区事务与人员的申报、审批及服务工作。

 6.负责涉港澳台地区学术会议的申报、审批工作。

 7.负责港澳台地区的招生宣传工作,及对港澳台地区来校学生入境、居留、就学等申办和管理工作。

 8.完成学校党委及校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国际教育学院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国际学生教育的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制定国际教育学院的各项管理制度。

 2.负责国际学生招生和对外宣传工作。

 3.负责国际学生各种手续报批与相关证件办理。

 4.负责组织相关学院制定各专业国际学生的人才培养方案,并组织实施。

 5.负责本科留学生、汉语进修生及中国学生汉语言类课程的教学工作。

 6.负责组织对外汉语教学中心进行师资队伍建设、实施各种教学活动及开展教科研活动。

 7.负责组织开展国际学生活动和日常管理工作。

 8.负责国际学生的安全教育及突发事件防范和处理工作。

 9.负责学院经费及资产管理工作。

 10.完成学校党委及校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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