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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4年度“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4-08-28 09:47  

       各单位(部门):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以下简称“留基委”)《2024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指南》要求,现将我校2024年度“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1.名额:根据留基委2024年合作协议要求,本年度我校选派指标为3人。

2.选派类别及期限:

(1)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3—12个月;

(2)博士后: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3.留学单位:留学人员主要派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机构。留学人员需自行联系国外留学单位。

4.经费资助:学校设立专项,与留基委按1:1配套比例共同承担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和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二、申请条件

1.符合《2024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项目指南》规定的申请人基本条件。

2.须为我校重点培养的优秀青年教师或实验室骨干,从事教学、科研或管理工作并取得突出成绩,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或组织、管理能力。

3.访问学者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一般应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一般应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没有工作年限的要求。

4.博士后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为学校在职人员及重点培养的后备师资(含应届博士毕业生)。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应届博士毕业生不受此限制。

5.申请时须提交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函。

6.外语水平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拟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7.应符合《长春工程学院因公出国(境)管理办法》《长春工程学院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要求。

三、信息查询

登录国家留学网(https://www.csc.edu.cn/),查阅《2024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专栏》《2024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的相关内容。

四、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

选派工作遵循“按需选派、注重实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所在单位推荐、形式审查、专家抽选、专家会议评审(必要时增加申请人面试环节)、学校审批的方式进行。”的方式进行。

1.9月12日16时前,符合申请条件要求的申请人根据自身教学科研的安排和业务进修的计划,自愿申请,填写《长春工程学院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请表》(附件1),同时登录智慧校园国际合作与交流平台填报项目信息并提交申请。

2.9月13日16时前,所在部门应结合本部门人才需求和培养计划,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学术诚信、身心健康情况、综合素质、学术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留学计划可行性等方面进行严格把关,并在申请表中对上述表现做出评价,确定拟推荐人选,向国际交流处报送拟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附件1-3,材料清单中的2-8)。

3.9月14日-18日,国际交流处对申请人的基本条件与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组织相关专业领域专家,依据《长春工程学院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校内评审办法》对申请人进行评审,确定拟推荐人选。

4.9月19日-20日,国际交流处将专家评审结果上报学校校长办公会审核,确定推荐人选名单。

5.9月21日-25日,被推荐人在留基委网站上进行报名。

6.9月28日-29日,国际交流处整理申请材料并统一邮寄至留基委。

7.10月-11月,留基委根据选派办法组织材料审核、专家评审工作。

8.11月底前,留基委完成录取工作。

9.12月起,符合派出条件者陆续派出;逾期未能派出者,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

五、材料清单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

2.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4.国外单位正式邀请信复印件

5.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6.依托项目在研证明

7.外方合作者简历

8.获奖证书复印件(不超过5页)

请按以上顺序准备1份纸质申请材料,并按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上的说明将相关材料扫描后上传至信息平台。如提供的材料中有英语以外语种书写的,需另提供中文翻译件。申请材料一律使用A4复印纸打印或复印,请在申请表第一页粘贴申请人近期彩色照片(一寸免冠、光纸正面)。

六、注意事项

1.申请人申请时须提交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函。申请人务必注意查询项目公布的“有关国别申请、派出注意事项(访问学者类)”(https://www.csc.edu.cn/article/3199)相关要求,以免影响申请和派出。

2.关于外语水平的认定。请申请人务必注意查询项目公布的“外语合格条件”相关要求(https://www.csc.edu.cn/article/3119)”。

3.申请人在外研修内容,须与本人在研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相关。

4.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须按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规定执行。

七、派出与管理

1.学校严格按照留基委和学校相关要求进行管理。

2.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有效期保留至2025年12月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自动取消。

3.派出前,留学人员须按要求签署《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协议书经留基委审核通过后生效。

4.留学人员自抵达留学所在国后10日内须凭《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向中国驻留学所在国使(领)馆办理报到手续,具体按照驻留学所在国使(领)馆要求办理。

5.留学人员在国外留学期间,应遵守所在国法律法规、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及《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的有关约定,自觉接受学校和驻外使(领)馆的指导和管理,定期向学校和驻外使(领)馆提交研修报告。

6.留学人员应按协议约定完成所制定的研修计划及学校提出的任务和要求,按期回国履行回国服务义务,回国后向学校汇报留学成果。

八、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国际交流处 金老师  

联系电话:80578234

办公地址:湖西校区办公楼112室

邮箱:ws@ccit.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1.长春工程学院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请表

          2.依托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

3.2024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推荐名单                                                                                                                                                     

                                                                                   

                                                                  国际交流处

2024年8月28日


附件【附件1.长春工程学院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请表.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3.2024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推荐名单.xls已下载
附件【附件2.依托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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