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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成为“中俄合作办学高校联盟”理事单位
2020-10-19 14:59  

10月17日,根据教育部国际司要求,在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指导下,中俄合作办学高校联盟第二次会议在江苏师范大学召开。大会修订并通过了《中俄合作办学高校联盟章程》,并审议通过长春工程学院等5所高校成为联盟机构新理事成员。教育部国际司、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领导以及来自吉林大学、江苏师范大学、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渭南师范学院莫斯科艺术学院等国内23家中俄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单位代表出席了成立大会。我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国际教育学院负责人应邀参加会议。

会议当天,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主任唐振福作“中外合作办学质量保障”主题报告,希望中俄合作办学高校联盟能进一步推进中俄两国教育合作向着更深入层次迈进,聚拢中俄两国优质办学资源,不断探索人才培养模式,为促进中俄两国教育文化的共同发展注入强劲动力,不断开创两国教育文化领域合作交流新局面。此外,江苏师范大学等9家理事单位就中俄合作办学人才培养模式、教材建设和特色化学生培养等作主题报告。

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相关负责人指出,今年在全球疫情影响下,中俄两国依然互相扶持、共克时艰,两国教育合作与交流并没有被疫情所阻隔。很多高校通过线上教学等方式,将中俄高校合作办学工作顺利完成,并形成各自具有特色的创新教学模式。

中俄合作办学高校联盟成立于2019年,设有常务理事单位共7所高校,理事单位17所高校。今后,我校将依托中俄合作办学高校联盟这一平台,努力提高中俄合作办学项目层次和水平,通过制度完善、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来不断提高学生培养质量,扎实推进“一带一路”教育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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